入选标准
1. 年龄≥18岁
2. 东部肿瘤协作组(ECOG)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 ;剂量扩展阶段,ECOG 评分为 0~2
3. 经组织学确认的淋巴瘤患者
4. 复发或难治即为根据指南经标准治疗失败的患者,并且研究者判断需要 进一步治疗
5. 除 CLL及WM 以外,通过 CT 检查至少需有一个双径可测量病灶
6. 预期存活时间超过24周
排除标准
1. 有中枢神经系统或软脑膜侵犯的淋巴瘤患者
2. 器官功能不足
3. 肝病病史,包括肝硬化,酗酒或目前已知的人免疫缺陷病毒(HIV),乙型肝炎病毒(HBV)或丙型肝炎病毒(HCV)的活动性感染
4. 任何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
5.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8周内重要脏器出血病史,包括消化道出血、脑出血、咯血等
6. 存在已知出血风险,如凝血因子缺乏、血管性血友病等
7. 既往抗肿瘤治疗时出现的不良事件尚未恢复至≤1级,脱发除外
8. 妊娠期(血清妊娠检查结果呈阳性)或哺乳期女性